医生没有安全感 患者会有多危险?

发布时间:[2014.01.24] 点击:98次

    某院长说,医务人员是特殊工种,不受劳动法管辖;某医院,新员工入职培训,人事处处长第一句话就是:大家注意了,劳动法不适合于我们单位;几天前,上海某医院张医生,高烧多日仍带病工作,最后不幸去世。刚刚过去的2013年,医生过劳死频频见诸报端。医生和医院到底是什么关系,医生是否受劳动法保护?医生们如何保障自身权益?一群活跃在微博上的医生展开了讨论。

 

    不受劳动法保护,医生权益难保障

 

    提到医疗行业,只有更累,没有最累。讨论之前,医生们统计了一下每周工作时间,大多在60-70个小时之间。这样长的工作时间,在大多数医生眼中,只是小菜一碟,最可怕的是连续多日工作。

 

    很多人有过连续工作60个小时的经历,也有人连续工作三个日夜,之后极度劳累反倒睡不着觉,崩溃到坐在地上大哭。最高记录是一位外科医生,连续5天4夜,还有人说曾经连轴转,累到尿床……

 

    有位医生吐槽:住院总后期,我肠胃炎高热40度,发着烧还坚持值了一天班,第二天本来也是我的班,可高烧不退,到下午顶不住了,终于给主任打了电话,主任找了一个二线替我,但同事们都表示很不高兴。后来,我不得不挨个送了礼物,以表歉意。我能理解,每个人的活都那么多,大家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特殊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医生不可能过上“朝九晚五”的生活,但能否向劳动法提到的那样,享受8小时工作制呢?医疗律师刘晔这样解读:在私立医院,管理层、普通医生与医院之间构成劳动关系,无论是管理层还是普通医生,与医院都处于平等地位,受劳动法保护。

 

    而公立医院的情况比较复杂,公立医院的合同工和医院也是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法保护。但“编制”内的医生类似于公务员管理体系,属于人事关系,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

 

    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第57条仅提到:“事业单位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具体怎样实施,没有细则,但想要加班费,门都没有。

 

    再累也要干医生,希望重拾尊严

 

    原来,医生真的不受劳动法保护,无限时加班难道就理所应当?医疗是特殊行业,医生也是人,不是特殊材料做成的,长时间得不到充分休息,医生们表示“很受伤”。

 

    医生疲劳上班的危害性绝不亚于疲劳驾驶,医生们最担心的是因过度疲惫而影响医疗质量。一位女医生吐槽:“有次节前调休,大家都连着上了7天班,假期第一天我就是24小时班,那是各种忙啊!不断收病人,不断手术,第二天交完班都9点了,但还是不能回家,我得补写手术记录……写着写着,我居然睡着了!字都写歪了,完全认不出来!我吓了一大跳,这样的状态,怎能不出错?疲劳工作,对患者对医院都不安全。”

 

    劳动价值得不到肯定,越干越没劲。很多医生表示,目前困扰他们最多的,不是能否有体力加班的问题,而是这种加班有没有等值的回报,不单是钱,更多的是尊重。

 

    累死累活还经常遭遇不理解,医患纠纷是常见的事,甚至连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医生们对临床的热忱,就这样逐渐被消耗殆尽。长期以往,心态也逐渐产生了变化。连续上班后身心俱疲,很多人难免有情绪崩溃的时候,各种焦虑抑郁也随之而来,这种心态下,医护人员很难传递正能量给患者,偶尔的情绪失控,对于现在千疮百孔的医患关系,无疑是雪上加霜。

 

    常年值夜班导致失眠、神经衰弱、月经失调、痤疮……越来越多的医护人员不堪重负,选择离开这个行业。有去搞证券的,有搞投行的,有去医药公司……其实外面的世界很宽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袁钟教授说过,更多选择留下来的人,他们是真心热爱医疗这个行业,心中还有美好的愿景,请这个一定要珍惜他们,帮他们重拾医生的尊严。

 

    苦中作乐,寻觅出口

 

    明知道难以争取按时上下班和合理加班费的权益,乐观的医生们仍不愿意放弃最后的希望。

 

    有人说医生们的琐碎时间很多,比如等手术间隙,医院是否可以考虑数字化移动办公,让大家把这些琐碎的时间利用起来。以目前医院信息化的程度,安全性能尚有待商榷,比较现实的是,相当多的医院已经启用电子病历系统,配合医院的系统花心思做一些实用的“小技巧”,会减轻很多工作量。

 

    工作是辛苦的,用怎样的心态来看待也很关键,正如老一辈说的那样“累不死,别气死”。有位神经内科的医生分享经验:我当住院总那年,每3天一个24小时班,出门诊一天看200个号都是常态,一个前辈教导我“身忙心不忙”,既然想清楚自己要做什么,那么坐卧行走都是修行,于是我尽量让自己身心都轻松、柔软,感觉也就没那么痛苦了。如果不调整好心态,很难在一天疲惫的工作后,再查文献、做科研、搞教学,也会给家人带来伤害。

 

    美国医生王明涛和北京和睦家医院院长盘仲莹介绍,中国的医生的劳动强度和十几年前美国的住院医生差不多。美国的住院医生曾经比我们今天的医生还要辛苦,被称作“廉价奴隶”,导致过劳死频发,愿意参加住院医生培训的毕业生越来越少。

 

    1989年,纽约州率先执行严格的规定限制住院医生的工作时间,2003年,美国正式立法规定住院医生一周工作不得超过80小时,值班后必须休息10个小时。现在美国医生每年还有资格重审,其中包括有无疾病,会不会影响判断力及工作,这既保护了医生,同时也保护了病人。

 

    鉴于此,中国的医生们也忍不住畅想:为了医疗安全,我国的卫生部门是否也能立法,对医生的工作时长做出规定?是否当医生连续工作到一定时长,就可以停下来休息休息,以补充体力?这样才是对患者负责任的表现。每周连续工作超过一定的时长,是否可以给予合理价值的加班费?这是对劳动价值的尊重,也是对医生的行医热情的保护。

 

    讨论的最后,医疗律师刘晔总结说:公立医院的医生要想与医院建立平等的劳动关系,享受劳动法的保护,有待两大方面的改革:一是公立医院改造成完全的非营利性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层对资本和法律负责;二是医生必须和其他的劳动者一样执业自由,能够自由流动了,自然也就享有聘用、辞职、薪资、劳动条件等,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核心条款的议价权。

 

    但,这一天,还有多遥远?

 

    (健康界《医生没有安全感 患者会有多危险》作者 刘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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