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诊治新进展

发布时间:[2012.12.06] 点击:768次

    [导读] 早期诊断和干预 GDM,对减少母儿近远期并发症具有重要意义。GDM的治疗主要有饮食、运动疗法和药物治疗。另外,GDM患者发展为2型糖尿病的风险高,要重视产后随访。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 diabetes melitus,GDM)是指妊娠前糖代谢 正常或有潜在糖耐量减退,妊娠期才出现或发现糖尿病,包含了一部分妊娠前已患有的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糖尿病患者。不同的种族发病率差异大,研究表明华人和 亚洲人的发生率比其他种族高3~7倍,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其发病率逐年升高,2006年的调查研究显示我国GDM的发病率 为4.3%。GDM对母儿的影响与孕妇血糖升高的时间和血糖控制的水平密切相关,早诊断和及时治疗是降低母儿并发症的关键。

    1 GDM对母儿的影响

    可导致早产、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多、手术产和产伤、酮症酸中毒、产后出血等发生率增加;对围产儿可造成巨大儿、胎儿宫内慢性缺氧、新生儿呼吸窘迫 综合征、新生儿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红细胞增多症等。将来GDM患者发展为2型糖尿病(DM)的风险较普通人群高7倍以上。其子代远期发生糖代谢异常、 高血压、肥胖的风险也增加。

    2 发病机制

    GDM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正常孕妇妊娠后胰岛素敏感性下降,胰岛素分 泌代偿性增加。到孕中晚期胎盘分泌有抗胰岛素作用的激素量增加,拮抗胰岛素作用增强,胰岛素分泌不足的孕妇不能代偿这种变化,出现血糖升高,发生GDM。 新的研究表明GDM的发生还与多种脂肪因子如内脂素、脂联素、肿瘤坏死因子-α、瘦素、等有关。

    3 GDM的筛查和诊断

    3.1 ①首次产前检查的孕妇先行糖尿病高危因素评估,无高危因素者行空腹血糖检查,如果空腹血糖≥7mmol/L,诊断为孕前糖尿病。②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行 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采用非孕期糖尿病的筛查和诊断标准。③非糖尿病孕妇在妊娠24 ~28周进行75g OGTT检查。GDM的高危因素如下:过度肥胖、GDM病史或大于胎龄儿分娩史、尿糖阳性、确诊为多囊卵巢综合症患者及2型糖尿病家族史。

    3.2 GDM诊断标准采用2010年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IADPSG)的推荐标准,即空腹、1小时、2小时三项血糖的诊断界值分别为 5.1mmol/L、10.0mmol/L、8.5mmol/L,三项血糖值如有任何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GDM。早孕期空腹血糖 ≥5.1mmol/L不诊断为GDM。GDM的规范检查方法:试验前3天,停用可能影响该试验的药物,如糖皮质激素、受体兴奋剂及利尿剂等,每日碳水化合 物摄入量不少于150g。受试者空腹8~14小时,可饮水,不吸烟,在早晨7~9时开始试验,先在采静脉血测空腹血糖,然后口服溶于250~300m l水中的无水葡萄糖75g,5分钟内服完(若使用含结晶水的葡萄糖,应进行相应的换算)。从喝第1口糖水开始计时,于服糖后1小时、2小时采血测血糖,不 需要测服糖后3小时血糖。试验过程中,受试者不进食,不喝茶,不吸烟,不做剧烈运动。

    4 GDM的治疗

    4.1 个体化营养治疗 GDM孕妇应接受营养学家的营养咨询,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治疗方案,大多数GDM患者仅需合理营养即可使血糖控制满意。根据孕前体重指数、标准体重及体力劳 动等情况计算日需总能量,孕早期同孕前,孕中、晚期增加200kcal/d。三大营养素比例:碳水化合物占45%~55%,蛋白质占20%~25%,脂肪 占25%~30%。合理搭配食物生糖指数(GI)低的食物,每天应摄入膳食纤维25g~0g。每日分成4~6餐进食,保持尿酮阴性。

    4.2 运动疗法   长期规律的运动可以改善GDM的空腹血糖和餐后血糖。2011年美国糖尿病学会(ADA)建议GDM若无禁忌症,每日应进行至少30分钟的有氧运动,运动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一旦出现宫缩则停止运动。

    4.3 药物治疗

    ① 胰岛素 对于饮食和运动疗法3~5天后测定24小时血糖(血糖轮廓试验),包括:0时、三餐前半小时、及三餐后2小时的血糖和相应的尿酮体。血糖无法控制在理想范 围,即启用胰岛素治疗。胰岛素用量个体差异大,应从小剂量开始,随孕周及血糖而调整。超短效胰岛素类似物(门冬胰岛素)模拟正常人生理胰岛素的分泌模式, 控制餐后血糖效果好,不易发生低血糖,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低,其疗效优于常规胰岛素。可以皮下注射、静脉滴注,也可以用胰岛素泵。② 口服降糖药 临床对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两种药物研究居多。目前研究表明,格列本脲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不通过胎盘,无明显致畸作用,其疗效与胰岛素治疗一致,有望取代 胰岛素治疗GDM。二甲双胍通过增加胰岛素的敏感性而降低血糖,大部分研究显示其疗效与胰岛素类似,少部分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改用胰岛素控制血糖。二甲双 胍可通过胎盘,但目前未发现对胎儿有致畸风险,有可能成为治疗GDM选择,但对子代的长远的安全性未能证实。孕期口服降糖药在其安全性、有效性未得到完全 证实前,不宜广泛应用于妊娠期患者。

    5 孕期监护

    ①监测血糖  孕妇可在家自行监测末梢微量血糖,也可采用连续动态血糖仪控制(CGMS)监测血糖。血糖控制不理想时要查尿酮体。HbAlc在早、中、晚孕期分别测定一 次。血糖控制目标:空腹、餐前或睡前血糖3.3~5.3mmol/L、餐后1小时≤7.8 mmol/L、餐后2小时≤6.7mmol/L,糖化血红蛋白(HbAlc)6.0%。② 超声检查  孕妇在妊娠11~13+6周行超声检查,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N T);妊娠18~24周进行胎儿系统结构超声检查,除外胎儿畸形。妊娠28周后每4~6周复查超声,检测胎儿发育、羊水量及胎儿脐血流等。③ 无应激试验(NST)孕32周起监护,对于血糖控制不理想的GDM患者,建议每周1次,孕36周后每周2次NST检查。④ 胎盘功能  若出现胎盘功能不良时,要考虑终止妊娠。

    6 分娩时机

    GDM血糖控制理想妊娠周数准确,无母儿并发症,胎儿宫内状况良好者,尽量在孕38~40周分娩。有死胎、死产史、子痫前期、胎盘功能不全等确定胎儿胎 肺成熟及时终止妊娠。对于妊娠期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者合并子痫前期、胎儿缺氧等需要提早终妊娠,应在计划终止妊娠前48小时行羊膜腔穿刺,测定胎儿肺成熟 度,同时在羊膜腔内注入地塞米松10m g,促进胎肺成熟。

    7 分娩方式

    GDM不是剖宫产的指征,血糖控制理 想,胎儿发育正常,产科条件好,应尽量阴道分娩,阴道分娩过程中密切监测血糖、尿糖、尿酮体,产程宜在12h内结束,产程过长易发生酮症酸中毒、胎儿缺氧 和感染危险。有巨大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有死胎、死产史等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8 产后处理

    分娩后随着胎盘的排出,抗胰岛素的激素迅速下降,应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产后24h胰岛素的用量减至原来的1/2~1/3,有的患者完全不用胰岛素治 疗。产后预防感染,鼓励母乳喂养,母乳喂养可使血糖迅速降低,减少产后胰岛素的用量,对将来D M的发生有保护作用;另外,母乳喂养可降低儿童早期发生营养不良及营养过剩的风险,同时可以减少将来发生肥胖、高血压、DM及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产后 6~12周应用非孕期OGTT标准进行糖尿病筛查,除外孕前存在的糖尿病,以后至少每3年筛查1次,以明确是否进展为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新生儿无论体重 大小均按早产儿处理,出生后半小时开始口服25%的葡萄糖水,定时监测血糖。来源:爱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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