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透患者医保待遇亟待提高

发布时间:[2012.05.30] 点击:43次

    作为全国GDP排名首位的广东省,不仅拥有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这样国内最大的腹膜透析中心,也拥有起步早、基金相对充裕、待遇较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然而,即便拥有如此优越的基础,与血液透析相比,腹膜透析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据广东省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易洪深介绍,在该省28000多名需要接受透析的患者中,仅有4800余人接受腹膜透析;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中,有80%的人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部分费用,而在腹透病人中,这一比例仅占40%。这就意味着,在广东省的透析病人中,仅有10%的患者既接受了腹透治疗又能享有医保待遇。

  很多地区仍没纳入医保

  做过医生,又从事过多年医保管理,现在还在研究医保政策的易洪深告诉记者,相较于血液透析,保有部分残肾功能的患者还是应该尽量选择腹透。因为所有需要透析的病人都可以直接去做血透,但对于其中一部分患者来说,选择腹透则是对身体的一种保护,而且只要患者细心呵护,残肾功能甚至可以保留相当长的时间。

  他认为,一项治疗项目是否会受到医保制度的关注和支持,与其自身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普及程度息息相关。早在上世纪70年代,广东省就开始了腹透探索,但由于技术和药液质量均不过关,患者腹膜炎感染几率很高,导致技术难以推广,但血透技术一经引入就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了。因此,在2000年,广东省开始推动医保制度建设之初,血透就被纳入在政策报销范围之内。而直到2005年中山大学附属一院的专家开始大力倡导腹透治疗时,该省的医保制度才开始随之关注腹透项目。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各项医保制度对于透析治疗还没有统一的报销标准,但各市对于血透的相关政策都比较接近,已经形成了共识。而对于腹透,易洪深说,各地的待遇差异则非常大。2008年前后,广州市医保率全省之先,实现了腹透和血透的同等待遇。不久,其周边地区如佛山市也相继制定了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广东省仍仅有1/3强的地区将腹透纳入医保,而更多地区甚至还没有顾及到这一项目。

  从全国层面来看,易洪深认为,腹透发展的情况也基本类似。前不久,易洪深一个外省朋友的老父亲,在农村老家被诊断为肾功能不全,需要接受透析治疗。考虑到老人还保有部分残肾功能,易洪深建议他尽量选择腹透。然而,当地的医生告诉他的朋友,这个建议根本就实现不了。首先,当地的县医院还没有开展腹透,市里也只有一家医院可以开展腹透。其次,依据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越在基层看病报销比例越高。比较之下,在不到半小时就能到达的县医院做血透,不仅就近就便,而且还能报销90%的费用。

  易洪深认为,很多医疗机构尚未开展,很多地区仍没纳入医保,加上和血透相比不能增加甚至还会减少医院的收入,导致腹透很难被病人了解到。病人知晓程度低,进而又会造成腹透技术的推广、医保待遇的提高更难放到医院和医保机构的工作日程上。

  医保应支持患者首选腹透

  易洪深认为,对于可以接受腹膜透析、愿意接受腹膜透析的病人,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医保制度都应该尽量想办法支持病人首选腹透。

  然而,在中山大学附属一院致力于推广腹透技术的过程中,却遭遇了难以想象的困难。首先,血透在各级医疗机构已经开展得非常广泛,患者们都非常认可,而且其医保报销比例很高,因此很多病人不愿意选择腹透。同时,开展腹透还会给医院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而没有纳入医保的地方在考虑加入新项目时,往往也相当重视并考虑各方能够达成的共识。

  面对腹透发展的蹒跚之路,易洪深认为,遭遇的新问题也比较多。首先,相对于血透,腹透确实可以节省一部分医疗费用,但医院的劳务投入必然增多,比如医务人员需要定期随访病人等。对于这些服务费用医院如何制定成本管理办法,医保是否应该给予报销,目前医院和医保都还没有给出很好的解决办法。同时,一些地方的医保相关规定对于腹膜液的价格多有限制,而相当多的腹透病人又希望能够选择个人对其质量更有信心的腹透液。对于这一问题,医保制度也需要不断研究和完善,比如在比例报销的办法之外制定医保专项定额支付之类的办法。

  易洪深认为,如果一个省份只有几家医院开展腹透技术,医保制度难以关注这一项目。只有当这一技术在各级医疗机构都大面积开展了,并建立了技术中心,形成技术标准,医保才会有加以考虑和研究的条件。因此,那些积极推广腹透技术的专家特别值得敬佩,因为他们推动的,不仅是医学事业,同样还有医保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他认为,医保制度有一个基本原则:在基金能够承受的前提下,应该充分重视病人的合理需求,不断完善基金的支出结构。在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中,当前须向低收入人群倾斜。相对于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不仅单次透析成本低,而且对患者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影响也较小。更为重要的是,腹膜透析项目并不是超前的、奢侈的、高额的医疗消费,而是相关患者一个最基本的医疗需求。因此,要把这一技术发展好、让患者最大程度的受益,必须将医疗体系的改革和医保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从政策上保障患者的就医公平。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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